交易费是投资者委托进行证券买卖所需缴纳的各种税和费用的总和,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及其他费用等。印花税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股票(包括A股和B股)交易完成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征收的税款,称为印花税。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时代扣印花税,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割时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税务机关缴纳。它的收费标准是按A股总成交金额的1‰收取,没有任何基金、债券等这方面的费用。
证监会于2012年8月2日宣布,沪深交易所、中登公司和四大期货交易所再次大幅下调A股交易经手费、过户费和期货交易手续费,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调整收费标准。 根据监管机构不断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减轻投资者交易负担的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的手续费按千分之0.069的比例双向调整,调整幅度为20%。 交易佣金委托买卖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交易完成后,按照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经纪商支付费用。这种费用一般包括经纪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经手费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费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的佣金收取标准为5元/手;债券交易的佣金收取标准为5元/手;基金交易的佣金收取标准为5元/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佣金收取标准为5元/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佣金收取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28天、28天、30天、30天、30天、50天、50天、50天、50天、50天、1天、1.5天、1.5天等多种类型的交易品种。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以0.3%的成交金额作为起始价;债券以0.2%的成交金额作为起始价(上限);基金以0.3%的成交金额作为起始价;证券投资基金以0.2%的成交金额作为起始价;证券投资基金以0.2%的成交金额作为起始价;回购股票以0.8%的成交金额作为回购股票的交易起始价; 转账费用证券交易手续费是指证券交易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证券账户而支付的手续费。该收益属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收入,在同投资者清算交收期间,由证券经营机构作为扣减处理。结算手续费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结算手续费按成交股票(以每股为单位)的1‰收取,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处;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和债券交易结算手续费免收。自2012年9月1日起,上交所降低证券转让手续费至0.6‰(无最低收费标准),规则不变。其它成本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时,须支付经纪商之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之刷卡、超时费。这主要是为了支付通讯、设备、文件制作等方面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只需支付1元的委托费,其余的5元在外地交易。其它费用由证券经纪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的批准,相当一部分证券经纪商目前出于竞争的考虑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